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治理結構研究——以H鄉為
時間:2020-07-26 來源:51mbalunwen作者:vicky
本文是一篇公司治理論文研究,本文圍繞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治理結構展開研究,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文獻,梳理了脫貧攻堅政策制度,以某市深度貧困鄉 H 鄉為調查樣本,基于法人治理結構視角,深入分析 H 鄉 12 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推動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策建議。調研發現,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較低。二是資金短缺,發展后勁不足。三是制度不全,管理不夠規范。四是素質不高,服務手段滯后。五是層次較低,合作領域不寬。六是聯結不緊,成員協作較差?;诜ㄈ酥卫斫Y構方面的主要原因:法人治理結構配置不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運轉不規范;成員民主管理執行有偏差;民主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盈余分配激勵性不夠。
3 相關概念及理論基礎.................................11
3.1 相關概念................................. 11
3.1.1 深度貧困地區.................................11
3.1.2 農民專業合作社.............................11
4 H 鄉情況介紹............................................17
4.1 H 鄉貧困狀況...............................17
4.2 H 鄉脫貧攻堅措施及成效...............................18
4.3 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21
5 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29
5.1 存在的問題.......................................29
5.1.1 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低..............................29
5.1.2 資金短缺,發展后勁不足..........................29
6 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策建議
1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1.1 研究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把扶貧開發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明確到 2020 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2015 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打贏脫貧攻堅戰召開了 7 個專題會議。2015 年在延安召開革命老區脫貧致富座談會、在貴陽召開部分省區市扶貧攻堅與“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2016 年在銀川召開東西部扶貧協作座談會,2017 年在太原召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2018 年在成都召開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座談會,2019 年在重慶召開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每次圍繞一個主題,同時也提出面上的工作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場硬仗,絕非朝夕之功就能打贏,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實踐證明,深度貧困并不可怕,只要高度重視,思路對頭,措施得力,工作扎實,深度貧困是完全可以戰勝的。黨的十九大后,黨中央把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一。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1.1 研究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把扶貧開發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明確到 2020 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2015 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打贏脫貧攻堅戰召開了 7 個專題會議。2015 年在延安召開革命老區脫貧致富座談會、在貴陽召開部分省區市扶貧攻堅與“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2016 年在銀川召開東西部扶貧協作座談會,2017 年在太原召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2018 年在成都召開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座談會,2019 年在重慶召開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每次圍繞一個主題,同時也提出面上的工作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是場硬仗,絕非朝夕之功就能打贏,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實踐證明,深度貧困并不可怕,只要高度重視,思路對頭,措施得力,工作扎實,深度貧困是完全可以戰勝的。黨的十九大后,黨中央把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三大攻堅戰之一。
這些年,脫貧攻堅力度之大、規模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進展符合預期,成就舉世矚目。脫貧攻堅任務目標接近完成。截至 2019 年底,全國貧困人口從 2012年年底的 9899 萬人減到 2019 年年底的 551 萬人,貧困發生率由 10.2%降至 0.6%,連續 7 年每年減貧 1000 萬人以上。到 2020 年 2 月底,全國 832 個貧困縣中已有 601個宣布摘帽,179 個正在進行退出檢查,未摘帽縣還有 52 個,區域性整體貧困基本得到解決。貧困群眾收入大幅度提高。2013 年至 2019 年,832 個貧困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6079 元增加到 11567 元,年均增長 9.7%,比同期全國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 2.2 個百分點。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地區群眾出行難、用電難、上學難、看病難、通信難等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普遍解決,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了保障。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加快。特色產業不斷壯大,產業扶貧、電商扶貧、光伏扶貧、旅游扶貧等較快發展。貧困地區經濟活力和發展后勁明顯增強。通過生態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退耕還林還草等,貧困地區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貧困戶就業增收渠道明顯增多,基本公共服務日益完善。
.......................
1.2 研究內容、方法及技術路線
1.2.1 研究內容
調研某市深度貧困地區 H 鄉 12 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情況,分類匯總存在的問題,研究國內外法人治理結構相關理論,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對策建議,解決問題。具體研究內容包括:國內外農民專業合作社研究形狀、現行脫貧攻堅政策制度、H 鄉脫貧措施及成效、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1.2.2 研究方法
文獻研究法:結合自身工作經歷,了解當下熱點問題,梳理有關政策制度、法律法規,收集有關部門內部資料,提出研究課題,確立研究目標和研究設計,查閱國內外有關文獻資料,建立理論基礎,按照研究思路,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案例分析法:為了增強論證的說服力,本文以某市深度貧困鄉 H 鄉 12 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調查樣本,通過實地查看、入戶走訪、問卷訪談等方式進行調研。調研內容主要涉及合作社基本情況、組織機構、成員信息、經營模式、決策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以法人治理結構為視角,聚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基于國內外合作社治理結構有關理論,分析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1.2.3 技術路線

...........................
1.2 研究內容、方法及技術路線
1.2.1 研究內容
調研某市深度貧困地區 H 鄉 12 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情況,分類匯總存在的問題,研究國內外法人治理結構相關理論,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對策建議,解決問題。具體研究內容包括:國內外農民專業合作社研究形狀、現行脫貧攻堅政策制度、H 鄉脫貧措施及成效、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1.2.2 研究方法
文獻研究法:結合自身工作經歷,了解當下熱點問題,梳理有關政策制度、法律法規,收集有關部門內部資料,提出研究課題,確立研究目標和研究設計,查閱國內外有關文獻資料,建立理論基礎,按照研究思路,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案例分析法:為了增強論證的說服力,本文以某市深度貧困鄉 H 鄉 12 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調查樣本,通過實地查看、入戶走訪、問卷訪談等方式進行調研。調研內容主要涉及合作社基本情況、組織機構、成員信息、經營模式、決策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以法人治理結構為視角,聚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基于國內外合作社治理結構有關理論,分析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的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1.2.3 技術路線

...........................
2 文獻綜述
2.1 國外相關研究
1817 年,歐文在早期空想社會主義思想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利用合作社相互合作的機制來解決失業問題的主張[1]。1844 年,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的誕生,標志著合作思想和合作運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2]。“羅虛代爾”成為全社會公認的合作社發源地,有關合作社理論研究逐步發展壯大[3]。20 世紀早期,薩皮諾提出合作社專業化道路,根據農產品種類,分類組建不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社,適應市場的需要。諾斯認為合作社作為市場主體之一,應深入市場競爭中,充當“市場競爭標尺功能”,衡量其他從事其他銷售企業市場競爭程度[4]。1942 年美國新古典經濟學家艾米利亞諾夫(Emelianoff,1942)最早對合作進行理論研究,首次提出合作社是農場的延伸,否認合作社的企業性質[5]。1945 年恩克(Enke,1945)在提出了合作社是某種類型的廠商,但是沒有對合作社持續經營問題作出合理解釋[6]。在 20 世紀 60、70 年代,美國學者漢姆伯格(Helmberger)和胡斯(Hoos)(1962)根據企業理論,建立了一種全新的合作社模型,合作社通過按惠顧量或惠顧額的多少向成員返還收入形式,使產品價值或平均價格實現最大化,追求成員利益最大化[7]。1980 年以后,西方學者開始運用交易費用理論、博弈理論、產權理論等理論對合作社進行系統研究。如美國學者斯塔茨(Staatz,1987)運用博弈理論分析成員異質性對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影響[8]。進入 20 世紀 90 年代,不完全契約理論成為分析公司治理中控制權配置的重要分析工具,廣泛應用于合作社領域的研究,豐富了合作社治理結構研究理論。如漢德瑞克斯(Hendrikse)和威爾曼(Veerman)(2001)最先運用不完全契約理論研究農業營銷合作社財產權形式,他們認為合理的財產權形式會優化合作社的治理結構,使各成員投資收益最大化[9]。此外,一些日本學者開始研究合作社的社會屬性和法律屬性等問題。如日本認為農業合作社是一種非營利性組織,合作社通過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獲取盈利維持正常經營,根本宗旨是服務全部成員,實現成員互助、有機聯合,屬于集體公益性[10]。美國學者薩拉蒙提出,各類合作社屬于非營利組織范疇,服務社會,彌補政府不足[11]。
2.1 國外相關研究
1817 年,歐文在早期空想社會主義思想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利用合作社相互合作的機制來解決失業問題的主張[1]。1844 年,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的誕生,標志著合作思想和合作運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2]。“羅虛代爾”成為全社會公認的合作社發源地,有關合作社理論研究逐步發展壯大[3]。20 世紀早期,薩皮諾提出合作社專業化道路,根據農產品種類,分類組建不同類型的專業合作社,適應市場的需要。諾斯認為合作社作為市場主體之一,應深入市場競爭中,充當“市場競爭標尺功能”,衡量其他從事其他銷售企業市場競爭程度[4]。1942 年美國新古典經濟學家艾米利亞諾夫(Emelianoff,1942)最早對合作進行理論研究,首次提出合作社是農場的延伸,否認合作社的企業性質[5]。1945 年恩克(Enke,1945)在提出了合作社是某種類型的廠商,但是沒有對合作社持續經營問題作出合理解釋[6]。在 20 世紀 60、70 年代,美國學者漢姆伯格(Helmberger)和胡斯(Hoos)(1962)根據企業理論,建立了一種全新的合作社模型,合作社通過按惠顧量或惠顧額的多少向成員返還收入形式,使產品價值或平均價格實現最大化,追求成員利益最大化[7]。1980 年以后,西方學者開始運用交易費用理論、博弈理論、產權理論等理論對合作社進行系統研究。如美國學者斯塔茨(Staatz,1987)運用博弈理論分析成員異質性對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影響[8]。進入 20 世紀 90 年代,不完全契約理論成為分析公司治理中控制權配置的重要分析工具,廣泛應用于合作社領域的研究,豐富了合作社治理結構研究理論。如漢德瑞克斯(Hendrikse)和威爾曼(Veerman)(2001)最先運用不完全契約理論研究農業營銷合作社財產權形式,他們認為合理的財產權形式會優化合作社的治理結構,使各成員投資收益最大化[9]。此外,一些日本學者開始研究合作社的社會屬性和法律屬性等問題。如日本認為農業合作社是一種非營利性組織,合作社通過農產品生產和銷售,獲取盈利維持正常經營,根本宗旨是服務全部成員,實現成員互助、有機聯合,屬于集體公益性[10]。美國學者薩拉蒙提出,各類合作社屬于非營利組織范疇,服務社會,彌補政府不足[11]。
.........................
2.2 國內相關研究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始于 20 世紀 90 年代末,早期的研究重點涉及合作社的本質方面[24]。苑鵬(2006)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理解為一種特殊形態的經濟組織,由弱勢群體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通過合作聯合的方式,提升自身能力而自發形成的[25]。黃祖輝和邵科(2009)將合作社的本質歸結為自我服務和民主控制兩方面,采取一人一票為基礎的民主控制,實現成員的自我服務[26]。韓俊魁(2016)認為所有者和惠顧者的同一性是合作社與公司的本質區別,合作社可與政府建立共同合作機制[27]。鄧衡山、王文爛(2014)指出合作社的本質是所有者和惠顧者同一,中國絕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都不符合這種界定[28]。苑鵬(2013)結合實際案例分析指出新時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突出特征是成員的異質性[29]。張曉山(2002)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中介組織,并作出了系統的描述,詳細分析了農民中介組織的內部結構,深入探討了農民中介組織的內部管理機制、現狀和存在的問題[30]。溫鐵軍(2002)深入研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困境,指出農民合作組織應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發揮綜合性、多功能性和自主性作用[31]。董紅、王有強(2018)指出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日益多元化、功能日趨完善,但是規模偏小是制約合作社發展的關鍵[32]。何慧麗、楊光耀(2019)以社會企業的視角,認為現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多元產業鏈的經濟特性,應看做是本土化的現代企業[33]。李惠安、孔祥智等從推進農村市場化進程的角度,深刻分析了國家與農民合作組織之間的關系,認為政府應為農民合作組織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在宏觀政策、法律法規、財政稅收等方面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支持,變“輸血”為“造血”增強持續發展能力[34-36]。

.............................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始于 20 世紀 90 年代末,早期的研究重點涉及合作社的本質方面[24]。苑鵬(2006)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理解為一種特殊形態的經濟組織,由弱勢群體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通過合作聯合的方式,提升自身能力而自發形成的[25]。黃祖輝和邵科(2009)將合作社的本質歸結為自我服務和民主控制兩方面,采取一人一票為基礎的民主控制,實現成員的自我服務[26]。韓俊魁(2016)認為所有者和惠顧者的同一性是合作社與公司的本質區別,合作社可與政府建立共同合作機制[27]。鄧衡山、王文爛(2014)指出合作社的本質是所有者和惠顧者同一,中國絕大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都不符合這種界定[28]。苑鵬(2013)結合實際案例分析指出新時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突出特征是成員的異質性[29]。張曉山(2002)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中介組織,并作出了系統的描述,詳細分析了農民中介組織的內部結構,深入探討了農民中介組織的內部管理機制、現狀和存在的問題[30]。溫鐵軍(2002)深入研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困境,指出農民合作組織應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發揮綜合性、多功能性和自主性作用[31]。董紅、王有強(2018)指出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日益多元化、功能日趨完善,但是規模偏小是制約合作社發展的關鍵[32]。何慧麗、楊光耀(2019)以社會企業的視角,認為現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多元產業鏈的經濟特性,應看做是本土化的現代企業[33]。李惠安、孔祥智等從推進農村市場化進程的角度,深刻分析了國家與農民合作組織之間的關系,認為政府應為農民合作組織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在宏觀政策、法律法規、財政稅收等方面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支持,變“輸血”為“造血”增強持續發展能力[34-36]。

.............................
3.1 相關概念................................. 11
3.1.1 深度貧困地區.................................11
3.1.2 農民專業合作社.............................11
4 H 鄉情況介紹............................................17
4.1 H 鄉貧困狀況...............................17
4.2 H 鄉脫貧攻堅措施及成效...............................18
4.3 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21
5 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29
5.1 存在的問題.......................................29
5.1.1 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低..............................29
5.1.2 資金短缺,發展后勁不足..........................29
6 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策建議
6.1 基本思路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各類市場主體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真正代表農民的利益,是農民自己的組織,通過規模經營讓農戶抱團進入市場,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有機聯結。某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研討會會議指出,大力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社區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區域合作和同業聯合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健全民主決策和盈余分配制度,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創建行動,實施動態監測,著力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重點培育一批類型多樣,可提供農業生產關鍵環節、加工儲存等生產性服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聯合社。到 2022 年,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 4 萬個,全市行政村 100%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100%加入合作經濟組織。
提升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讓其充分發揮服務農民、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的作用。首先,要夯實基礎。法人治理結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載體,明確了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權責利,平衡與協調合作社各方利益,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各類市場主體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真正代表農民的利益,是農民自己的組織,通過規模經營讓農戶抱團進入市場,實現小農戶與大市場的有機聯結。某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研討會會議指出,大力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社區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區域合作和同業聯合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健全民主決策和盈余分配制度,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創建行動,實施動態監測,著力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重點培育一批類型多樣,可提供農業生產關鍵環節、加工儲存等生產性服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聯合社。到 2022 年,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 4 萬個,全市行政村 100%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100%加入合作經濟組織。
提升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讓其充分發揮服務農民、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的作用。首先,要夯實基礎。法人治理結構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載體,明確了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權責利,平衡與協調合作社各方利益,
防止對成員侵權行為的發生,維護合作社成員的利益。通過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發揮民主管理,確保合作社不違背成立的宗旨,充分發揮聯合互助作用。其次,要立足現狀。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存在發展起步晚、時間短,發展基礎相對薄弱,合作社個體力量單薄,成員素質較低等問題,法人治理結構要符合深度貧困的客觀實際,便于操作執行。再次,內外兼修發揮實效。一方面要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法人治理結構,另一方面要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讓科學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在良好的營商環境下高效運行,發揮實際功效。
............................
7 研究結論與未來展望
7.1 研究結論
本文圍繞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治理結構展開研究,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文獻,梳理了脫貧攻堅政策制度,以某市深度貧困鄉 H 鄉為調查樣本,基于法人治理結構視角,深入分析 H 鄉 12 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推動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策建議。
調研發現,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較低。二是資金短缺,發展后勁不足。三是制度不全,管理不夠規范。四是素質不高,服務手段滯后。五是層次較低,合作領域不寬。六是聯結不緊,成員協作較差?;诜ㄈ酥卫斫Y構方面的主要原因:法人治理結構配置不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運轉不規范;成員民主管理執行有偏差;民主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盈余分配激勵性不夠。
研究表明,推動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要素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優化營商環境。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要健全組織機構,夯實治理結構;完善章程制度,確保規范運行;強化民主管理、杜絕“少數人”控制;加強內部監督,維護成員利益;合理分配收益,實現利益共享。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要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擴大市場需求;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強化服務指導;加大財政金融力度,提供資金支持;加強外部監管力度,促進規范運行;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發揮引領作用;建立人才培養機制,提升成員素質。
參考文獻(略)
7.1 研究結論
本文圍繞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治理結構展開研究,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文獻,梳理了脫貧攻堅政策制度,以某市深度貧困鄉 H 鄉為調查樣本,基于法人治理結構視角,深入分析 H 鄉 12 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推動某市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對策建議。
調研發現,H 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較低。二是資金短缺,發展后勁不足。三是制度不全,管理不夠規范。四是素質不高,服務手段滯后。五是層次較低,合作領域不寬。六是聯結不緊,成員協作較差?;诜ㄈ酥卫斫Y構方面的主要原因:法人治理結構配置不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運轉不規范;成員民主管理執行有偏差;民主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盈余分配激勵性不夠。
研究表明,推動深度貧困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要素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優化營商環境。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要健全組織機構,夯實治理結構;完善章程制度,確保規范運行;強化民主管理、杜絕“少數人”控制;加強內部監督,維護成員利益;合理分配收益,實現利益共享。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要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擴大市場需求;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強化服務指導;加大財政金融力度,提供資金支持;加強外部監管力度,促進規范運行;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發揮引領作用;建立人才培養機制,提升成員素質。
參考文獻(略)
相關閱讀
暫無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