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結構視角下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影響思考
本文是一篇公司治理論文,本文為了探究不同的產權屬性和規模大小下公司治理結構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作用,本文分別從國有與非國有、大規模與小規模進行異質性分析。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1.1.1 研究背景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已躍居至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位置。然而,隨著國內外環境的變化,我國的經濟發展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與挑戰。全球經濟放緩、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及地緣政治風險加劇等因素,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嚴峻挑戰的同時,國內產能過剩、環境污染、人口老齡化等結構性問題也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挑戰。企業作為經濟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背景下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企業需要適應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積極應對各種經濟壓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然而,隨著2020年疫情在全球范圍內的爆發,它不僅直接影響了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還導致了市場需求下降、供應鏈中斷、資金緊張等一系列問題,國內外的經濟壓力進一步加劇,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在當前充滿不確定性、日趨復雜且多變的全球經濟環境中(李平,2020),企業如何在困境中尋求突破,已然成為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環(李維安等,2020)。在數字經濟時代背景下,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通用技術被視為企業尋求突破的新方式之一。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不僅對于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效率和動力至關重要(吳非,2021),還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力量。企業通過深度融合與應用人工智能技術,可以促進產業升級和轉型,助力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這一概念最早于1956年的達特茅斯會議上提出,指的是機器能夠勝任一些通常需要人類智能才能完成的復雜工作。自人工智能概念提出以來,相關的概念和技術在不斷成熟的同時,其應用領域和范圍也在逐漸擴大。20世紀80年代,Hopfield神經網絡和BT訓練算法一經提出,解決特定領域問題的專家系統得到廣泛應用;2006年,隨著“深度學習神經網絡”的提出,人工智能進入感知和認知智能階段,其技術逐漸與經濟社會相互融合,對經濟活動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公司治理論文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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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內容與研究框架
1.2.1 研究內容
第一章 緒論。首先,本章提出公司治理結構視角下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研究背景與意義。其次梳理不同章節的主要研究內容并搭建研究框架。最后總結和介紹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和本研究可能的創新點。
第二章 文獻綜述。首先,本章將梳理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影響的相關文獻。其次,梳理公司治理結構對企業績效的影響的相關文獻,并選取公司治理結構的細分維度,梳理不同維度的公司治理結構如何影響企業績效的相關文獻。最后,梳理把公司治理結構作為調節變量研究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文獻。此外,本文將基于以上文獻的梳理進行述評,總結相關領域的研究現狀,指出研究空白。
第三章 研究假設。基于以上文獻的梳理,結合本文的研究目的,分別就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公司治理結構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進行具體的分析,并提出相關假設。
第四章 實證設計。本章詳細描述研究樣本選取來源和標準,并就相關變量:企業績效、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水平、公司治理結構、控制變量做詳細的描述,最后構建公司治理結構視角下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實證模型。
第五章 實證檢驗及結果分析。本章首先對相關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展示數據的整體情況。其次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以及納入調節變量—公司治理結構進行回歸分析。最后,使用不同的方法進行穩健性和內生性檢驗。此外,根據產權性質和企業規模進行異質性分析。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本章基于以上的主要結論,從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提出針對性意見。同時,本文也客觀指明當前研究存在的局限和不足,并對未來的研究方向進行了展望,為后續研究提供參考和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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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獻綜述
2.1 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相關研究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人工智能技術已逐漸滲透到企業的生產與管理環節中,為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面對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給企業帶來利還是弊的問題,國內外學者紛紛開始著手于相關問題的研究。通過回顧相關文獻發現,國內外學者已經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關系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顯著的成果。但由于理論、模型、變量以及數據等因素的影響,關于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主要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和結論:人工智能技術促進企業績效與人工智能技術抑制企業績效。
2.1.1 人工智能技術促進企業績效
資源基礎觀(Wernerfelt, 1984)指出,企業獲得競爭優勢的關鍵點在于企業內部特有的資源和能力。人工智能技術作為一種現代數字化技術,給企業帶來了包括優化生產和流程管理、獲取內外部資源以及重塑企業的競爭優勢的發展機遇。首先,就制造性企業而言,其可以利用智能制造技術實現生產自動化,從而提升企業的生產效率與質量;就服務性企業而言,通過人工智能技術不斷的優化服務客戶的流程,使得客戶滿意度得到改善和提高。此外,大數據分析和機器學習等技術不僅可以深入分析和掌握客戶需求,還能根據市場形式和競爭對手狀態制定更為精準的戰略決策。最后,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成熟也能基于現狀對創造新的產品和服務,滿足市場需求,為企業帶來新的競爭優勢。因此,人工智能技術顯著提升企業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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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的相關研究
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一直是學術研究和企業管理領域的核心議題。公司治理結構,作為企業內部權力和責任的核心分配機制,不僅深刻影響著企業的日常運營和戰略決策,更是塑造企業文化和價值觀的關鍵因素。而企業績效,作為全面反映企業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的綜合性指標,直接體現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實際運作效果和市場反饋。為了深入理解這種關系,本文首先討論公司治理水平綜合指數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其次從公司治理結構的細分維度全面地梳理和細致地探討公司治理結構細分維度與企業績效之間的相互作用機制。因此,本節首先回顧公司治理水平綜合指數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文獻,其次回顧公司治理結構細分維度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文獻。
公司治理結構是針對股東、董事和管理層建立的治理機制。一些學者認為,公司治理結構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當公司的治理水平提高時,其管理水平也會相應增高,這會促使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進而正向促進企業價值。白重恩等(2005)、李維安等(2006)使用因子分析法衡量公司治理水平,結果表明,隨著公司治理結構水平的提升,企業績效也會隨之提升。葉陳剛等(2016)在張會麗和陸正飛(2015)的研究基礎上,使用主成分分析法計算公司治理水平研究其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研究發現,公司治理水平越高,企業績效表現越好。柏培文(2018)從董事會、管理層、股東、會議四個維度出發測算公司治理水平,發現公司治理水平與企業績效具有趨同性。韓楊和范靜(2023)通過使用主成分分析法構建公司治理水平指標,研究其對企業績效的影響效果,結果發現,公司治理水平能夠通過影響創新投入和產出促進企業績效的提升。劉海建等(2023)提出在企業進行供應鏈數字化轉型的過程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對管理者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激勵,以降低管理者因自利給企業帶來的風險,監督和激勵管理者為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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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研究假設 ............................... 23
3.1 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 23
3.2 人工智能技術、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 25
第4章 實證設計 ................................ 29
4.1 數據來源......................... 29
4.2 變量選取............................... 29
第5章 實證檢驗及結果分析 ............................... 36
5.1 描述性統計分析.......................... 36
5.2 基礎回歸分析................................. 37
第5章 實證檢驗及結果分析
5.1 描述性統計分析
表5-1為“公司治理結構視角下:人工智能技術—企業績效”研究主題下各個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從表5-1的結果來看,企業績效(ROA、ROE)的均值分別為0.055和0.092,標準差分別為0.039和0.059,結果表明在所選擇的樣本企業中,企業績效(ROA、ROE)整體水平偏低,且存在一定的差距。企業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水平(AI)的均值與標準差分別為0.001和0.003,說明樣本企業整體的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水平不高。公司治理水平(GOV)的均值為-0.000,標準差為0.791,最小值為-2.942,最大值為4.490。股權制衡(ZH)的均值為0.277,這表明樣本中由27.7%的制衡型企業。股權集中(Top2)的均值為50.003,標準差為15.242,最小值為18.9,最大值為86.99,說明樣本內不同企業間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差距較大,部分企業可能存在“一股獨大”的現象。管理層薪酬激勵(Ln_Pay)的均值為14.578,標準差為0.923,最小值為0,最大值為16.584,說明樣本企業中管理層薪酬存在一定的差距。管理層股權激勵(MSR)的均值為0.153,標準差為0.206,最小值為0,最大值為0.688,離散度小說明樣本企業內管理層股權激勵差異較小。
公司治理論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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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6.1 研究結論
本文以2010-2022年A股上市企業為研究樣本進行實證分析,一方面,研究了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并基于企業屬性特征將樣本劃分為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大規模企業和小規模企業進行分組討論,探究不同企業特征下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另一方面,從公司治理結構視角下出發研究其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作用,首先,本文使用主成分分析法綜合測量公司的治理水平,從整體研究其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作用。其次,為了更加全面和細致地探討公司治理結構細分維度是如何調節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之間關系的問題,本文選取公司治理結構的4個細分維度——股權制衡度、股權集中度、薪酬激勵、股權激勵作為調節變量,研究不同維度的公司治理結構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作用,隨后按照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大規模企業與小規模企業進行多群組對比分析。最后,本文分別使用替換被解釋變量、更換核心解釋變量的衡量方法、核心解釋變量滯后一期、工具變量等4種方法進行穩健性和內生性檢驗以確保上述結果的可靠性。此外,本文為了探究不同的產權屬性和規模大小下公司治理結構對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調節作用,本文分別從國有與非國有、大規模與小規模進行異質性分析。根據前文的實證結果進行總結,可以得到:
(1)就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關系來看,人工智能技術能夠促進企業績效的提升。相較于非國有企業,人工智能技術對國有企業的績效促進作用更加顯著。相較于小規模企業,人工智能技術對大規模企業的績效促進作用更加顯著。
(2)公司治理水平會正向調節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無論企業屬于國有企業或非國有企業,公司治理水平越高,越利于人工智能技術對企業績效的促進作用,但這種促進效果在非國有企業中更加顯著。與小規模企業相比,公司治理水平只有在大規模企業中才會正向調節人工智能技術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
參考文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