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上市公司綜合收益信息價值相關性研究
第 1 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和意義
在全球經濟飛速發展、國際間資本流通日益頻繁的大背景下,新型金融產品層出不窮,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應用日益廣泛,利得和損失項目也越來越多。但這些本該列示在利潤表中的項目卻一直包含在資產負債表內,使得傳統財務報表體系的勾稽關系不清、會計信息存在交叉遺漏,削弱了財務報告的利用價值。對此,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 IASB)和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以下簡稱FASB)等權威性的會計職業團體紛紛開始研究應對之策,形成了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的綜合收益理念,并針對性地制定了相應的會計準則[1]。在我國,綜合收益理念仍處在應用的初級階段。雖然我國當前施行的會計準則中已經明確引入了利得和損失子要素,實現了會計收益觀念向綜合收益的又一次邁進[2],但直到 2009 年 6 月,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3 號》中才正式引入“綜合收益”的概念。該解釋要求各上市公司在其利潤表中明確列示“其他綜合收益”和“綜合收益總額”兩個項目,同時在附注中對其他綜合收益的各組成項目及其所得稅影響等信息做詳細的披露[3]。綜合收益是適應新時期國際、國內經濟發展需要的產物。它將凈利潤指標中不予反映的未實現收益部分也包括在內,有助于還原企業的經營全貌;它除了總結過去經營成果外,還提供相關性更強的公允價值信息,使得收益指標更加有用;它是會計收益向真實收益的又一次邁進,有助于遏制企業的利潤操縱行為。綜合收益在理論上的完備性是顯而易見的,但這種理念在實務中是否可行呢?這個問題要依靠實證研究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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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國內外文獻綜述
國外對綜合收益的研究起步較早。各國會計學者分別從理論分析和實證檢驗的角度,對綜合收益這一新興理念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但到目前為止,關于綜合收益是否比凈利潤更具利用價值的問題并未形成統一的結論。1980 年,FASB 頒布第 3 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對“綜合收益”的內涵做出明確界定:綜合收益是指某一期間除了業主投資和業主派得款之外,主體與非業主方面發生交易或其他情況等引起的權益(或凈資產)的所有變動[4]。美國的Johnson等人(1995)[5]認為在利潤表中列示綜合收益信息可以提高報表的信息透明度,使得有關各方能夠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和評價企業的經營效率及效果。而在各種衍生金融工具不斷發展、公允價值計量應用日益廣泛的大背景下,綜合收益觀顯然更具適應性和實用性。美國的Hirst和Hopkins(1998)[6]調查發現存在盈余管理行為的公司,其股票價格會受到會計收益列報方式的影響。如果綜合收益信息列示在公司的利潤表中,那么證券分析師就可以根據這些信息對公司的真實業績做出更準確的判斷,進而調整對該公司的股票估價;如果綜合收益信息包含于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某些項目中,將會削弱其在推動公司股價合理化過程中的積極作用。英國的O’Hanlon和Pope(1999)[7]將1972-1992年這一時期內英國的上市公司選定為研究樣本,構建報酬模型對樣本數據進行檢驗。研究結果發現:其他綜合收益并沒有提供決策所需的相關信息,只有包含在通常的利潤指標之內的信息有助于投資者進行經濟決策,對公司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做出評判。美國的Dhaliwal等人(1999)[8]選用1994-1995年的上市公司為樣本,分別建立報酬模型和價格模型開展實證檢驗。此次研究發現:運用綜合收益信息來解釋公司股價或股票收益率的變動的做法可行有效,但與凈利潤的解釋能力相比仍然有差距;其他綜合收益組成項目中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列示使得會計收益和公司股價或股票收益率更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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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綜合收益信息價值相關性的理論概述
2.1 經濟收益
收益用于反映特定主體的經營業績,其概念最早是由經濟學家明確的。1776年,英國的 Smith 出版了著作《國富論》。他在書中提出,收益就是總收入扣除維持流動資本和固定資本的費用后的剩余,代表可供居民隨意使用的那部分數額,也即在不侵蝕資本基礎上計算得到的財富的增加值[30]。1946 年,英國的 Hicks 提出人們核算收益的直接目的是要確定個人的最大消費能力。因此,他將收益界定為“在確保期末和期初同樣富有的基礎上,主體在特定時期能夠用于消費的最大數額”[31]。這一概念得到了西方經濟學界的普遍支持,也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會計收益概念的形成。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理論研究的逐步深入,經濟收益的概念也日益完善、科學。通常認為,企業作為一種廣義上的個體,其經濟收益應當代表“在保證期末和期初擁有等量資本的基礎上,企業在某特定的成本核算期內可以用于分配的最大金額”[32]。就計算方式來看,經濟收益是在資產計價之后、將某一會計期間期末與期初凈資產現值相減得到的。在經濟收益理論的指導下,企業要想真正實現盈利,不能僅以經營活動成本的彌補為目標,還必須把資本成本也考慮進來,這樣得到的收益更加接近企業的真實收益水平,容易被收益核算人員和管理人員理解和接受;經濟收益既包括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業績,也將因非交易事項而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因素包括在內,體現了系統性和全面性;經濟收益以現值或者預測值為計算基礎,具有更強的相關性和利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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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會計收益
會計收益具有易于計算、驗證的優點。縱觀會計發展歷史,會計收益內涵的變化大致經歷了對經濟收益的接近、背離和再接近這樣三個階段,先后形成了傳統會計收益和綜合收益兩大理論成果。1982 年,IASB 發布的第 18 號國際會計準則中明確提到,收益是指在某一會計期間由于投資者出資以外的事項引起資產增加、負債減少所導致的權益的增加,具體可以分為收入和利得兩部分,它們分別核算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和非經營性活動中取得的收益[33]。1985 年,FASB 發布的第 6 號概念公告中明確提出收入是某一個體在其持續的、核心的業務中,通過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進行其他活動而獲得的[34]。此概念公告中利得的定義與 IASB 類似,也是指除收入及投資者出資以外的非正常或偶然事項產生的權益增加額。收入和利得也是我國會計準則中的重要項目。其中,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35]。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36]。傳統會計收益因其可靠、可驗證特點得到了各界廣泛認可。但在金融活動形式不斷創新和經濟全球化進一步發展的大背景下,企業日常經營活動涉及到的會計事項越來越復雜。傳統會計收益未能將企業所有的盈利信息都納入核算和處理過程,這給利益相關方的經濟決策造成了很多不便。在這種情況下,會計界不斷尋找妥善的解決辦法,綜合收益理念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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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我國綜合收益理念的應用分析........ 21
3.1 我國引入綜合收益理念的意義 ....... 21
3.2 我國綜合收益理念應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 ........... 22
第 4 章 研究設計.... 25
4.1 假設提出 ........... 25
4.2 模型設計 ........... 27
4.3 變量說明 ........... 29
4.4 小結 ........... 31
第 5 章 實證檢驗與結果分析........ 32
5.1 樣本選擇 ........... 32
5.2 描述性統計 ....... 32
5.3 多元回歸分析 ........... 34
5.4 擴展性研究 ....... 39
5.5 研究結論 ........... 41
5.6 小結 ........... 41
第 5 章 實證檢驗與結果分析
5.1 樣本選擇
由于相關準則至今仍在修改完善中,本文選取了 2011-2013 年滬市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為評價綜合收益理念的階段性應用效果提供信息反饋。本文所使用的樣本數據取自 Wind 資訊金融數據庫,根據研究目的進行如下樣本剔除工作:第一,由于 B 股和境外上市公司的相關信息較難獲取,本文將滬市 A 股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第二,由于金融行業的經營業務顯著異于其他行業,將來自該類企業的樣本數據剔除;第三,由于本文的研究對象是綜合收益信息,因此剔除“其他綜合收益”為零、相關信息未予列示或顯著異常的上市公司樣本;第四,由于審計意見為非標準無保留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數據有失公允,將此類樣本剔除;第五,剔除 ST、*ST 等非正常交易狀態的公司樣本以避免異常數據的干擾。根據以上篩選原則,本文最終選定:價格模型中總計 1345 個樣本,其中 2011年度 427 個,2012 年度 457 個,2013 年度 461 個。報酬模型中總計 1317 個樣本,其中 2011 年度 412 個,2012 年度 445 個,2013 年度 460 個。研究使用了 Excel 2010進行基礎數據處理并獲取描述性統計結果,多元回歸分析工作使用 Eviews 6.0 統計分析軟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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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本文結合研究目的,利用價格模型和報酬模型,對來自 2011-2013 年滬市 A股上市公司的樣本數據進行了多元回歸分析,得出如下結論:
(1)凈利潤和綜合收益信息都具有價值相關性。但相比之下,凈利潤的價值相關性更強。具體表現為,模型 3.1、3.2、3.3 和 3.4 的 F 統計量顯著,其中每股收益(NIPS)、以凈利潤為基準的投資報酬率(RNI)、每股綜合收益(CIPS)和以綜合收益總額為基準的投資報酬率(RCI)的回歸系數均顯著異于零(1%的置信水平),但模型 3.2 和模型 3.4 的修正 R2值分別低于模型 3.1 和模型 3.3 的修正R2值。分年度的檢驗結果也顯示綜合收益總額的價值相關性水平低于凈利潤。
(2)明確地將“其他綜合收益”作為利潤表項目的舉措并未達到使會計收益與公司股價的相關關系更為顯著的效果。表現為模型 3.5 中每股其他綜合收益(OCIPS)指標、模型 3.6 中以其他綜合收益為基準的投資報酬率(ROCI)指標的回歸系數均不顯著(1%的置信水平)。
綜合收益在我國尚屬于新興概念,有關其列報和披露的會計準則也一直在修訂完善中,目前還未形成切合實際、科學準確的綜合收益會計處理規范,使得上市公司在年報中列示綜合收益時存在很大困惑,不列示、少列示、錯誤列示綜合收益信息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投資者等財務報表使用者對綜合收益信息缺乏信賴感和關注度。加之不同的投資者主體具備的專業知識水平不同,對于綜合收益理念的理解和運用程度有差異,這些因素都限制了綜合收益信息應用價值的有效發揮,也決定了綜合收益目前還難以撼動凈利潤長久形成的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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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略)